济南市民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《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》 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
济 南 市 民 政 局
济南市民政局
关于切实做好《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》
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
各区县民政局,各市管社会组织:
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,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,现对《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 69 号)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度。
各区县民政局要加强与行政审批服务局沟通,建立健全规范管理机制,扎实做好《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,开展社会组织名称,包括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办事机构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监督检查,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。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请以书面形式于7月23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。
各市管社会组织要通过制作展板、动画、宣传彩页、滚动屏、LED 屏等方式,积极组织宣传学习。
邮箱:jnmzjshzzglc@jn.shandong.cn。
附件: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
济南市民政局
2024 年 7 月 18 日